1996年4月5日,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函〔1996〕35号文批准建立“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”。2019年8月27日,宜昌市编办宜编〔2019〕98号文批准单独设立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,为市林业和园林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。